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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房产网】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 |||||
作者:佚名 房地产要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5/3 | |||||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得房产,但夫妻双方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但归属于双方的,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全款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其一方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4、 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以上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计入分割范围。 巫溪房产网是巫溪网旗下房产平台,依托巫溪网38万用户,为54万巫溪人提供一手房、二手房信息对接服务!现在房产中介加入,还能在巫溪网微信、APP上二次信息信息推送,更快达成交易! 灯笼一挂,音乐一响,过年的氛围感就来了,远在他乡的巫溪家人们,你们哪天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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