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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博股份(002323):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           ★★★ 【字体:
雅博股份(002323):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
作者:佚名    房地产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6/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228 号)。按深交所的要求,公司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的各项问题进行落实并回复。公司现就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年报显示,你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金属屋面维护系统、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0,267,989.78元,同比增加459.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31,625,736.72元,同比增加103.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0,205,736.87元,同比下降232.23%,公司金属屋面工程毛利率为28.84%,同比下降5.56%,新增新能源业务毛利率为23.84%。请你公司:

  (1)结合近两年主营业务情况、相关工程项目的结转情况、销售回款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较去年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同类业务、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说明金属屋面工程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新能源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表2:公司2022年度与2021年度主营业务、相关工程项目的结转及销售回款情况如下:

  从上表1可以看出,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9.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较上年同期下降232.23%。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的情况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比降低。由表 2可以看出,报告期内金属屋面工程业务回款比例为 32.77%,较上年同期下降36.61%,其中已完工项目回款比率增减幅度无明显变化,截至2023年05月期后回款金额为15,448万元,回款比例上升至72.66%。新能源业务回款比例为 14.97%,主要是报告期内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为抢占市场份额,适当放宽了收款条件,接受了部分票据作为结算方式,截至2023年05月期后回款金额为 13,053万元,回款比例上升至 57.40%。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回款比例有所下降:一是公司于2022年秉承双主业原则,开始拓展新能源业务领域,随着业务增长、建筑施工行业特点及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行业中,一般具有项目合同金额较大、项目周期长、结算手续繁琐、垫款与集中支付、阶段性回款等特点,导致期末应收款项增幅较大,较 2021年度增长 545.69%,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二是2021年度公司处于重整期间,项目筛选较为严谨,尽量筛选工期短、回款较好的项目。后期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回款率的进一步提升。

  2、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22年初完成重整以来,资信在逐步恢复中,材料大部分都是现款现货。同时金属屋面业务部分材料价格不同程度上涨和新能源业务部分材料供不应求的影响所致。

  3、报告期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处于业务成长期,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抢占市场份额,加强新项目开发等需求,进一步扩充了人员,导致公司人员规模增长及人工成本上升所致。

  4、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在巩固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领域新业务,参与的工程项目数量和金额逐渐递增,同时新增票据结算的影响,使得投标、履约及票据保证金增加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较去年大幅下降是合理的。

  从上述3个表格数据可以看出,2022年度公司金属屋面毛利率为28.84%,较公司2021年度毛利率33.47%下降4.63%。一是报告期内开拓新市场导致业务量增加,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人工成本上涨的影响。二是工程管理要求提高了标准,导致投入增加,管理成本上升。三是2021年度公司处于重整期间,接单项目较少,工程项目单一,虽然毛利率较高,但业务属性与毛利率可参考性不强。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于2022年度较2021年度相比,基本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公司走势与之相同。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报告期内对于金属屋面工程项目毛利率有所下降的判断,是合理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所涉及的新能源业务板块,选取了可比公司,因各家产品结构及发展战略不同,导致报告期内毛利率上下限额存在差异。各家主要从事业务如下:

  (1)阳光电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太阳能、风能、储能、电动汽车等新能源电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有光伏逆变器、风电变流器、储能系统、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水面光伏系统、智慧能源运维服务等,并致力于提供全球一流的清洁能源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

  (2)能辉科技:公司是一家以光伏发电研发设计、系统集成及投资运营为主体,同时开展新型储能微电网(包括熔盐储能)、电能替代(电动重卡换电)等新兴业务的智慧能源综合技术服务商。

  2022年度,从上游原材料(硅料等)价格的波动开始,新能源行业价格波动较大,且各家的技术路线产出不同的成本差异。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EPC项目、集中式、分布式光伏、BIPV/BAPV的设计、施工及安装,属于行业的下游。公司根据项目的招投标或协商谈判,取得相应项目的毛利。

  从上述2个表格数据来看,新能源业务可比公司2022年度毛利率平均值为25.24%。2022年度公司新能源业务毛利率为23.84%,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基本保持一致。

  (1)我们了解了公司与收入确认、资金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我们对企业收入确认政策进行分析评估,评价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获取了近两年的工程项目资料,包括工程项目合同、工程项目进度、完工程度等,检查、复核并函证期末完工进度及完工量。抽取本期销售合同与上年销售合同比较,了解工程在结算进度、信用政策等方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针对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走访及执行盘点程序,对甲方及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访谈并形成书面访谈记录,查看工程项目现场施工情况及完工进度等。

  (5)抽取本期采购合同检查供应商的信用政策,检查送货单、入库验收单、发票及付款凭证等,了解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及付款合理性。

  (6)对重要客户、供应商及大额的其他欠款执行了函证程序,对未回函的执行了替代程序,检查合同台账、大额收款和付款等。

  (7)抽查本报告期内的考勤记录、社保缴纳情况、工资表等,了解人工成本变化及支出的合理性。抽查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大额现金流出,检查支出是否与经营活动相关及其合理性。

  通过执行上述等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较去年大幅下降具有合理性。

  (1)我们获取了公司销售和采购的定价政策,检查了相关环节的控制措施,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了报告期内重要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抽查了重要供应商的询价记录、检查主要原材料结算的采购价格。

  (3)对报告期重要的供应商及客户执行了现场走访、盘点、函证等审计程序,向对方了解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定价措施议价方案等内容。

  (5)对本期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上期比较,以及与同种原材料公开市场价格比较,了解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合理性。

  通过执行上述等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金属屋面工程毛利率下降具有合理性,新能源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比较未发现重大差异。

  (1)结合 2022 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宏观环境变化、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变化趋势等因素,说明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业务情况说明第一季度到第四季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的原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提前确认应收账款、多计营业收入、调节净利润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金属屋面和新能源业务。所处行业情况如下:

  2022年1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6%左右。2022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技术。2022年7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

  2023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3.9亿千瓦,同比增长28.1%。 2022年3月11日,住建部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出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施工、安装,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加强太阳能光伏应用。

  2022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提出,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在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左右和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基础上,上述指标均进一步提高。

  公司紧抓行业政策,报告期内主营业务领域由金属屋(墙)面单一业务领域扩展为金属屋(墙)面与新能源光伏双主业协同发展,实现营业收入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9.22%。

  从表1可以看出,报告期内毛利率基本保持一致,净利率变动主要原因系公司在报告期末,费用及减值损失较前三季度有所增加。

  (1)销售费用:2022年度是公司业务恢复及爆发的一年,公司项目陆续增加,随着销售人员不断补充,公司为此产生的费用也陆续增加。

  (2)管理费用:2022年度,公司同时补充了管理人员,四季度计提了年终奖金,故第四季度管理费用有所增加。

  (3)研发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技术研发部根据研发课题,申请研发费用,同时根据相应的课题招聘人员、采购物料、签订合作院校等。导致公司技术研发产生的费用每季度有所波动。

  (4)投资收益及减值损失:公司每个年度期末对客户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复核,对单项计提的债权范围和比例进行重新确定,及每个年度终了时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重新测算,并以此确认相应年度的累计应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报告期内前三季度对组合计提坏账的计提比例未予以调整,参照上一年度审定的坏账计提比例,在组合计提比例提高的情况下。故第四季度的坏账准备计提金额较前三季度有所增加。

  表2:公司同行业杭萧钢构与森特股份两家上市公司销售净利率2022年分季度披露数据及公司2022年分季度数据如下:

  从表2可以看出,同行业两家上市公司与公司同期对比来看,从二季度以来,销售净利率均呈现下降趋势,同时公司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具有典型的行业特性与季节性,一季度受春节休假及季节的影响,工程施工量通常较低,二季度公司完成工程量有所增加,三、四季度,施工量均正常开展。根据建筑行业特点并结合公司司法重整完毕逐步恢复主营的现状,报告期内各季度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波动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报告期初引入重整投资人并完成重整工作,上一年度待完工项目主要集中在报告期第二季度完工。

  2、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增长,新承接项目主要集中在第二季度,并陆续开工,故第二、三季度完工进度较快。

  3、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与拓展,需引进大量人才、增加办公场所及减值损失增加等,人员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入职,部分办公场所于下半年起租,费用有较高幅度增长,尤其是第四季度计提年终奖金及减值损失等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报告期内各季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不匹配的情形,是合理的。

  公司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6,453.17万元,相对其他季度最高,而扣除减值后的净利润为653.95万元,两者差异较大,主要系2021年度公司属于重整期间,2021年底引入重整投资人资金,本季度支付前期欠付的款项及重整期间的各项费用。尽管本季度销售收现比最高,但因属于重整结尾期间,本季度营业收入发生额较低,相应回款金额较低。从而导致本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要远低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

  公司第二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2,298.37万元,而扣除减值后的净利润为4,854.76万元,两者差异较大,一是本季度销售收现比相比一季度有所下降;二是本季度完成重整工作后,公司业务恢复正常运转并逐步递增,支付的供应商款项及投标、履约保证金金额增加。从而导致本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要大幅低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

  公司第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370.83万元,而扣除减值后的净利润为1,708.41万元,两者差异较小,主要系本季度销售收现比相比二季度虽略有提升,但供应商付款周期仍较短,现付金额占比略高。从而导致本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要略低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

  润为-31.95万元,两者差异较小,一是本季度属于公司收付款淡季,销售收现比相比第三季度虽有所下降,但公司加强了对供应商款项支付的控制;二是本季度计提了年终奖金。从而导致本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略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第一季度到第四季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是合理的。

  (1)我们了解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产品建设工期、交付、收入确认等是否符合所属行业的季节性、周期性经营规律。

  (2)根据公司提供的本报告期工程项目资料,包括工程项目合同、工程项目进度、签证变更情况、完工程度,检查、复核并函证期末完工进度及完工量。

  (3)获取了公司主要工程项目的形象进度确认单、验收单、工程项目结算单,复核在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的要求。

  (4)获取了公司的工程材料设备限额单(成本预算单),检查收入与成本是否配比,检查成本的完整性,并检查大幅波动和异常情况的原因。

  (5)获取了报告期的收入明细表,比较本期各月各种收入、成本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6)获取了报告期的费用明细表,比较各月费用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匹配未见重大异常,具有合理性。

  (1)我们比较了本报告期各月工程收入、成本及销售回款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的季节性、周期性经营规律,并查明异常和波动的原因。

  (2)我们获取了全年各月的现金流量表,对现金流量表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补充资料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期初余额与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的勾稽是否合理。

  (3)我们检查并复核了收入确认的时点重要证据包括合同、成本预算单、工程进度确认单、完工确认单、验收单、工程结算单等关键资料,以验证公司全年收入被确认在合理的区间。

  (4)我们对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进行了细节测试、截止性测试,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趋势的匹配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提前确认应收账款、多计营业收入、调节净利润的情形。

  3.年报显示,2022 年你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合计为82.68%,合计金额为578,961,063.61元,其中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额占比达35.81%,金额为250,749,602.50元,前五大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35.81%。

  2022年你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比合计为 44.40%,合计金额为242,358,889.50元,其中对第一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占比达 16.05%,金额为87,600,000.00元,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11.16%。

  (1)说明上述客户和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你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2)说明上述客户和供应商与你公司业务开展方式(是否经过招投标),交易内容、定价机制、交易的公允性等;对相关客户销售的毛利率、信用政策、对应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等,并结合所处行业特点、业务模式等,说明前五名客户集中度高的原因;对比最近三年的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说明报告期内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公司对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依赖风险(如有),你公司所采取的和拟采取的有效措施,是否存在合同履约风险和重大变更风险,如是,请及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成本费用的完整性所实施的核查程序、核查手段、核查范围、核查比例。

  公司前五大客户分别系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 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长江七路1号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永安镇大健康产业园C地块泉为公司 法定代表人:褚一凡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标准化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结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枣庄雅晟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京北(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戎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康铭全、枣庄市宏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褚一凡

  2022年4月,公司投资山东泉为500万元,持有其5%的股份。后续公司参股公司山东泉为的第一大股东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泉为”)实控人变更为褚一凡,公司副总经理褚衍玲系广东泉为实际控制人褚一凡的近亲属。因此,公司与山东泉为构成关联关系。

  山东泉为持股23%的股东枣庄雅晟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枣庄雅晟”)的普通合伙人(GP)为中车创新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创新”),褚一凡担任中车创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褚一凡的近亲属褚衍玲为雅博股份副总经理;枣庄雅晟的有限合伙人(LP)之一枣庄绿色能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能源”)是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兴集团”)全资子公司,泉兴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份,同时绿色能源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张宗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绿色能源的监事张娜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枣庄雅晟的有限合伙人(LP)之一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金控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份,同时财金控股的董事长杨建东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同时,公司持有山东泉为 5%的股东,因此公司与山东泉为及其股东枣庄雅晟构成关联方。

  因公司与山东泉为及其第一大股东广东泉为、股东枣庄雅晟形成关联关系,上述交易追认为12个月内的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已于 2023年 1月 18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2月10日,经《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关于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港城大道杭州大会展中建四局指挥部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项目投资,投资咨询;预制构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价格遵循市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造成利益倾斜的情形。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建设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电气安装服务;测绘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物业管理;消防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宝宝、高忠、高翠平、刘骞 实际控制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价格遵循市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造成利益倾斜的情形。

  主要办公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格镇先行路山西二建会议中心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祁立柱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技术服务);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特种设备);房地产开发贰级;展馆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压力管道安装:压力管道GB1、GB2、GC2级;电力设施承装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肆级;预应力混凝土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监理、运营;工业设备、空调的安装维修;水、暖、电、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建筑劳务分包;批发、零售:建材、三钢工具、五金交电、装潢材料、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油漆涂料;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运输吊装;机械设备修理;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构件制作;房屋修缮;室内外线路安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古建筑文物保护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特种设备安装:电梯安装;金属门窗制作、安装;无损检测;体育设施工程。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工程;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西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胡孟师、赵小平、李正军、张志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价格遵循市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造成利益倾斜的情形。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化工石油工程,电力工程,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工业筑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非标制作,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建筑设备销售,建筑机械租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建筑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价格遵循市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造成利益倾斜的情形。

  主营业务:智能机器人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护;太阳能光伏组件的研发、安装、维护;销售:太阳能组件及配件和电池片、机械设备及配件、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塑料制品、工艺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健身器材、环保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优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价格遵循市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造成利益倾斜的情形。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黄山朴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副总经理褚衍玲女士近亲属控制的公司。其价格遵循市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造成利益倾斜的情形。

  公司对于关联交易的判定、决策以及执行具有较为完善的制度保障。对于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关联采购交易合同定价按照《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上述交易已于2022年3月3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3月25日经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详见内容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主营业务:钢管加工制造;管材、型材、镀锌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市东鹏盛大钢管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价格遵循市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造成利益倾斜的情形。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环保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管道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服务,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服务,金属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建筑装潢材料、木材、五金、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气设备、金属制品、花卉、盆景、家具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陈卫飞、卢德新、柳青云、柳青云

  南通永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价格遵循市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造成利益倾斜的情形。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新安路38号纳斯科创园2幢1单元103室

  主营业务: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膜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网架的设计、施工、上门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道翔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价格遵循市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造成利益倾斜的情形。

  从上表2可以看出,前五名供应商中,其中供应商黄山朴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拥有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资源和渠道优势。综合考虑供货时效、采购成本、账期等原因,公司向黄山朴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经营采购建材等,采购金额占同类型业务交易的比例为 11.16%,其价格遵循市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对关联方业务依赖的情形。供应商苏州优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报告期内拓展新能源业务新增设备供应商;供应商天津市东鹏盛大钢管有限公司、南通永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道翔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基本为金属屋面工程业务材料和劳务供应商。报告期内均采用市场询价方式签订采购合同,相关交易均按照公司采购合同管理流程进行审批,符合公司内部控制流程管理规范,相关交易客观、公允。

  表3:公司2022年度前五名客户毛利率、应收款项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建筑施工行业中,一般具有项目合同金额较大、项目周期长、结算手续繁琐、阶段性回款等行业特点。公司在销售模式上,主营业务基本为招投标方式所获得,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节点与甲方进行结算。报告期内公司在原有金属屋(墙)面业务的基础上,拓展了新能源业务领域,业务逐渐增长,项目承接规模与合同签订金额增加,并于报告期内施工,根据项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及应收款项。从而使得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较高。(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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